工作职责:
1.负责受理信访人来信来访并协调处理。
2.向信访人宣传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做好疏导教育工作。
3.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批转、交办的信访事项。
4.负责向“一府一委两院”转办、交办、督办信访事项。
5.研究和分析信访情况,及时向常委会或者主任会议报告,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。
6.建立信访档案资料和有关工作制度。
7.承办常委会、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。